托育机构对师资配比有什么具体要求?
时间:2023-08-03 18:57 浏览量:
  

         托育机构收托幼儿数应与从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比例,班级保教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合班1:6,且每个班级育婴人员不得少于1名。

  收托100人以下的托育机构,应至少配备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00人以上的托育机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20人以上的托育机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医务人员。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应当至少有1名保安人员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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