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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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需要以下5项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③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④理事会、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3.办学场地证明,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交复印件、原件核对。 4.拟任校长(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交复印件、原件核对。 5.《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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