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发改局2023年“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时间:2023-10-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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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依据 | 发布层级 | 实施部门 | 享受对象 | 咨询电话 | 政策有效期 |
| 1 | 规上服务业企业纳统奖励 |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其中属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叠加奖励3万元,奖励金额分三年兑现,即第一年奖励3万元、第二年奖励1.5万元、第三年奖励1.5万元,企业在纳统入库后三年内退库,则尚未兑现的奖励资金将不予兑现。 | 安委办[2023]71号 关于修订《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 | 县级 |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业、企业 | 0595-23232483 | 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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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