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4年“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时间:2023-02-20 17:15 浏览量:
 
序号 事项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发布层级 实施单位 享受对象 咨询电话 政策有效期
1 给予纳统分年度奖补 针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分三年兑现,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奖励5万元、第三年奖励5万元。企业在纳统入库后三年内退库,则尚未兑现的奖励资金将不予兑现。其他类型企业(限上商贸、规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转规上工业的扣除原已享受纳统奖励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工业企业“小升规”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安政办规[2023]3号) 县级 安溪县工信商局运行与技改股 企业 0595-26768372 2023年2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限上商贸奖励 对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县级给予4.5万元奖励,奖励金额分三年兑现,即第一年奖励2万元、第二年奖励1.5万元、第三年奖励1万元。属于月度新增的限上商贸业,每家再叠加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强龙头商贸企业培育,优化增量激励。对纳统的限上商贸企业营业收入比前一年度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4万元奖励,以此类推,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71号) 县级 安溪县工信商局商贸股 企业 0595-68791195 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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