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参内镇学院路以北片区G-17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16 13:43 浏览量:

  一、拟写背景

  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发布安溪县参内镇学院路以北片区G-17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共七个部分,包括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位于安溪县参内镇学院路以北片区G-17地块,属于参内镇参山村管辖。拟征收参内镇参山村集体土地1.6527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安置。

  三、组织实施

  参内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

  联系人:王嘉阳

  联系电话:0595-2323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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