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28 18:36 浏览量: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28日印发了《安溪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安政办规〔2023〕11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 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批扶持经济恢复发展、巩固经济发展势头的政策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抓住当前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的窗口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日前,省、市分别印发了《福建省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闽政办〔2023〕8号)、《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泉政办规20234号),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参照上级做法,制定了《安溪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文件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

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

   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稳定增长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运行〔2023〕15号)

4.《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15号)

5.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促进文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安政办202310号)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参与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文体旅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交通局、市监局、招商办、金融办,税务局、安溪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人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县自来水公司、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二)制定及征求意见过程

省、市分别于2月24日、4月10日出台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县发改局立即启动《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会同各相关单位根据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逐条对照,逐条具体化,确保上级政策落细落实,同时,在上级政策基础上,提出细化叠加政策措施。我局于4月20日完成《措施》初稿,并立即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征集到补充、修改意见8条,采纳7条,不予采纳1条。

(三)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

 县发改局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县司法局法律审查,收到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予以解释1条。经二次审查后,形成《措施》(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七个部分53条措施。对照市级63条措施,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删除11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措施30条;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12条;我县新增或叠加细化措施11条。

第一部分,持续加大税费优惠力度。共包括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5条措施,均为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主要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一)至(五)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第一点。

第二部分,强化金融服务水平。共包括10条措施,其中,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推广“乡村振兴贷”、信贷直通车服务等农业农村金融产品,继续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支持困难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7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持续健全“政银企担”一站式融资月度对接机制,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服务能力,建立产业基金体系等3条措施为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比如持续健全“政银企担”一站式融资月度对接机制方面,明确2023 年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10场,新增“政银企担”融资企业“白名单”50 家;比如提升资本市场融资服务能力方面,明确细化我县对于改制上市企业的具体奖励标准)。主要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点。

第三部分,稳定工业生产。共包括16条措施,其中,支持工业设计特色活动,扶持电压等级较低工商业用户发展,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成本缓解企业用电缴费压力推进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改革优化企业信用修复8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发展工业设计支持入住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园区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4条措施为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比如我县对入驻安溪芯园的企业,根据不同财政贡献,给予不同比例的租金减免;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投产后由县财政按项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助力企业抢单拓市场,支持企业升规升级、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3条措施为细化叠加措施(比如助力企业抢单拓市场方面,在省、市供需对接奖励的基础上,县级叠加分别给予每场2万元、5万元配套奖励;比如支持企业升规升级方面,对2023年新增“小升规”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县级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奖励金额分三年兑现,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奖励5万元、第三年奖励5万元;比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方面,对新认定的国高企业,在落实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奖励;新增1条措施,即加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提出县级财政对新获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补助措施。主要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点;《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15号)第六点。

第四部分,加快服务业复苏。共包括3条措施,其中,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1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支持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创建和奖补1条措施为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提出组织溪禾山铁观音文化园、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等项目申报创建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引导旅行社用好用足省级入闽奖励、市级地接扶持奖补、县级地接扶持叠加政策1条措施为细化叠加措施,提出辖区内旅行社,组织县外团队到我县三处以上AAA级、AAAA级景区旅游的,年累计1万人次以上的给予地接奖励,每家旅行社每年补助不超50万元。主要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七)点,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促进文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安政办202310号)11点

第五部分,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共包括8条措施,其中,

健全金融工作联合调度机制,落实车辆购置税政策,加大对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扶持力度3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商贸企业培优扶强,支持电商企业培优扶强等3条措施为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比如支持商贸企业培优扶强方面,对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县级财政给予4.5万元奖励;对纳统的限上商贸企业营业收入比前一年度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4万元奖励,以此类推,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县级财政贡献部分;对新设立统一收银或部分集中收银的大型卖场、市场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批发、零售企业,县级财政给予累计不超过该年度地方财政贡献部分100%的奖励);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指导商贸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促消活动2条措施为细化叠加措施(比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新上牌车辆给3000元/人补助,补贴限量277份;比如指导商贸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促消活动,对事先向县工信商局报备的主题促消活动,对投入资金和拉动消费达到的商家,按照商家投入资金的30%进行补助,每场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主要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点。

第六部分,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共包括6条措施,其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工业“标准地”工作等4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1条措施为贯彻并细化上级措施,明确我县2023年用地、用林要素保障目标;支持省技改项目融资1条措施为细化叠加措施,提出县财政在省、市贴息政策基础上再叠加给予0.5%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点;《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15号)第七点。

    第七部分,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包括5条措施,其中,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用好“外贸贷”,积极支持企业发行境外债等2条措施贯彻执行上级政策;鼓励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外资企业加速到资3条措施为细化叠加措施(比如鼓励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方面,在省、市补助的基础给予差额100%补助,补助名额最高2人;比如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方面,在省、市保费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对保费给予10%的补助)。《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第(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二)、(六十三)点;《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15号)第九点。   

    四、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安溪县发改局,联系电话:0595-2323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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