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统计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工信中小〔2021〕2号)
2.《泉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结果的通知》(泉中小企业办〔2021〕1号)
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462号)
二、拟写过程
1.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起草《2022年度安溪县促进工业企业“新上规”激励措施》,报县政府领导同意。
2.《2022年度安溪县促进工业企业“新上规”激励措施》报县司法局审查,对部分内容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1.2022年度“新上规”工业企业按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原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6万元奖励。
2.本措施仅针对2022年度“新上规”工业企业(2022年首次纳入我县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包括成长上规企业和新建投产上规企业;在《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安政综〔2022〕2号)奖励基础上再给予的叠加奖励,所需的资金由泉州市下达我县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资金(泉财指标〔2021〕462号)支出。
3.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组织申报并负责解释。
四、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安溪县工信商局,联系电话:0595-2676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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