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05-07 09:39 浏览量:
 一、起草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政办〔201923号)。

二、起草过程和意见征集情况

(一)起草过程

这份文件的形成,经历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三个阶段,数易其稿,做了大量前期工作。

(二)意见征集情况

《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安溪茶学院征求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共计5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采纳修改意见共计5条。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

该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明确贯彻落实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的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站位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从全市大局出发,保质保量扎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首先,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按下达的指标任务数引导做好产业急需的辖区高校毕业生和来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就业创业。其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重点明确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安溪茶学院等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工作要求

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建立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安溪茶学院等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业务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于513日前报送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二是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于每月25日前向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里将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适时组织进行督查。该项工作列入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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