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发和成果转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这类企业能享受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等政策红利,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力量。[查看详情]

  • 安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如何支持培育辅导?


      支持辅导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诊断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对成功列入泉州市推荐申报名单的企业按照每家3000元的标准给予辅导机构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照每家7000元的标准给予辅导机构奖励。每年奖励单家辅导机构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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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如何实施梯度培育?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每年安排45万元支持奖励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元,夯实培育基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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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积极申报的措施是什么?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进行分段奖励,对成功列入泉州市推荐申报名单的企业给予2万元申报费用补助;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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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关于进—步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效期限是什么?


      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止,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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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闽台乡建乡创工作专班是什么?

                为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助力我县乡村振兴,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闽台乡建乡创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毓舟 县委书记          
       刘永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叶睿葆 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        
      林毅敏 县政府副县长
      李树明 县政府副县长
      白世杰 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吴成土 县委办主任
      高志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巍峰 县委台办主任
      林清锻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叶政贤 县发改局局长
      陈思臻 县财政局局长
      许充分 县资源局局长
      易雷冰 县住建局局长
      王小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雅娟 县文体旅局局长
      林连根 县文旅集团董事长
      林艺娟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
      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林毅敏副县长牵头统筹协调、具体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由易雷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相关业务骨干为专班联络员。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抓好闽台乡建乡创项目策划、实施及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定期汇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收集、帮助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定期进行一线督导推动,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推介优秀案例,引导两岸优质团队联合互补,提升闽台合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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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工作任务清单是什么?


      序号
      主要工作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建立台湾团队名录库
      建立全县台湾团队名录库,各乡镇每月底将已引入的或正在对接的台湾团队反馈到县住建局,实时更新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住建局
      县委台办
      各乡镇
      2
      建立闽台合作项目库
      重点依托各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金牌旅游村、星级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围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保护利用、乡村文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培育等领域谋划项目,以镇、村积极性高、有建设资金、有明确需求为筛选、审核标准,建立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意向项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住建局
      各乡镇
      3
      创新项目合作方式
      探索台湾团队在项目合作中开展全过程一体化服务(含规划、设计、施工、采购等)的模式及“全过程一体化+委托运营”的模式,形成可研+设计+施工+运管等项目包,依法依规优选台湾团队或台湾团队的联合体承接服务或建设。
      住建局
      发改局
      各乡镇
      4
      支持发展高标准民宿
      积极引入台湾团队、台湾青年参与民宿活化运营等产业,对成功创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升级评定的给予级别补差奖励,不予重复享受。
      文体旅局
      各乡镇
      5
      提供场所配套服务
      在县域范围内,每年提供一定的公建场所(含国企、乡镇产权资产),按照“五年租金一次性全免”模式,引进台湾青年在安发展休闲、娱乐、文创等产业,在引入时给予一次性全免五年租金。
      住建局
      各乡镇
      6
      支持台湾青年双创空间
      积极引进台湾青年投资创办各类乡建乡创服务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县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配套奖励。
      科技局
      各乡镇
      7
      简化乡建乡创项目采购流程
      针对政府购买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指台湾团队服务费用)以下的,可采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优选有经验的台湾团队。
      财政局
      住建局
      各乡镇
      8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根据《福建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对台湾团队进行服务成效评价,每年底评选出一定数量(不多于5个)本年度在安服务评价高、信用良好的台湾团队,给予荣誉授牌,并分别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重点推送给各乡镇进行项目对接。
      住建局
      各乡镇
      9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以闽台乡建乡创在地服务点为载体,建设集台湾青年聚集、政策发布、项目对接、交流洽谈、成果展示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安溪县闽台乡建乡创驿站、闽台乡建乡创学堂、闽台乡建乡创交流中心,每年至少举办1场以乡建乡创为主题的台青交流活动。
      县委台办
      财政局
      住建局
      各乡镇
      10
      支持“共富工坊”、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社建设
      积极引入台湾团队、台湾青年参与共富工坊、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社建设,对工坊、合作社建设成效进行评选,每年底评选前三名,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授予荣誉奖牌。如工坊、合作社是村企共建的,奖金按投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分配。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工信商局
      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
      11
      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设立“县级闽台乡建乡创项目激励资金”,每年对当年度未获得省、市补助的项目进行择优评审,遴选不超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住建局
      财政局
      各乡镇
      12
      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国企+政策性金融”合作模式,积极申报闽台乡建乡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项目政策性银行贷款,助力申报范围内农村住房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数字化建设、公共空间和风貌改善,以及服务农村居住区内农民生产融合设施建设,助推乡建乡创项目落地见效。
      财政局
      住建局
      文旅集团
      各乡镇
      13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县级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溪县闽台乡建乡创工作专班(见附件2),主要负责抓好闽台乡建乡创项目的策划、实施与资金保障,定期汇总进展、收集并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定期一线督导,总结经验、宣传优秀案例,引导两岸优质团队联合互补,提升合作成效。各相关单位协调做好项目和台湾团队对接、申报补助、落地跟踪等事宜,督促上级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和支付,不截留、不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存在补助资金滞留且未整改到位的乡镇,不得申报新的财政补助资金。
       
      县委办
      县委宣传部
      县委台办
      发改局
      财政局
      资源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文体旅局
      文旅集团
      妇联
      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
      14
      完善资金支付保障
      为确保台湾团队服务款项及时支付,凡属政府投资的项目,项目业主与台湾团队签约首笔付款比例需达到20%以上,后续按服务进度及时支付。
       
      住建局
      财政局
      各乡镇
      15
      推行全程代办服务
      建立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和台湾投资项目审批“快捷通道”,采取全程“代办制”,做好项目审批部门之间协调衔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相关职能部门
      各乡镇
      16
      配套人才安居政策
      落实台胞及其配偶、子女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台胞子女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入学待遇和就近入学便利。在闽台湾同胞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台商子女享有与居民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台胞租房、住房优惠政策,全县每年统筹50套住房,提供给来闽就业创业台湾青年免费租住。对在我县成立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台胞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有限责任公司)且与我县乡村(社区)签约合作并实际开展驻村“陪护式”服务的闽台乡建乡创台湾团队按照“一事一议”纳入人才大厦入住Ⅳ型保障对象,每个台湾团队给予申请一套人才大厦公寓。
      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县委台办
      住建局
       
      教育局
      卫健局
      各乡镇
      17
      强化技术指导效能
      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台办、财政局、发改局、资源局、文体旅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定期组织现场技术指导,组织相关部门、项目所在镇村干部赴先进地区观摩学习提升项目创建,通过经验交流提高基层建设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住建局
      县委台办
      发改局
      财政局
      资源局
      文体旅局
      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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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溪县关于进—步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为目标,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吸引更多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和团队来闽参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提升项目。2026-2027年,重点推进凤城镇上山村、金谷镇金谷村、官桥镇驷岭村、福田乡等四个标杆项目建设形成示范效应,并梳理筛选条件适合的乡镇村庄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积极谋划开展闽台乡建乡创连片提升项目创建工作,力争纳入2028年省级闽台乡建乡创连片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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