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建设项目自用外剩余砂石土有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处置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12-30 15:51 浏览量:

  (一)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范围,不包括临时用地;

  (二)经批准或备案的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等项目范围;

  (三)经批准的涉及场地平整的各类建设项目。

  以上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土除本项目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外剩余砂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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