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效期限?
时间:2025-12-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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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政办规〔2025〕9号)自2025年12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9日止。《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政办规〔202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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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