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和征求公众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4-03-15 11:47 浏览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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