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能否分开申请低保?
时间:2023-09-27 12:06 浏览量:
 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得分开申请低保,应当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法定义务人),非共同生活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列入低保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按有利入保原则,可一起申请低保,并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也可不列入低保申请人,不与低保申请人共同计算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不列入低保申请人的法定义务人,具有履行义务的平等性,要按规定计算应给付低保申请人的赡养、抚养、扶养费(详见第十个问答)。

  政策另有规定,是指以下特殊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一是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详见第十四个问答);二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详见第十五个问答);三是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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