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泉州市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什么条件?
时间:2023-08-02 18:10 浏览量: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具有一定的规模实力,管理规范,机制灵活,信誉良好,年度总收入不低于200万元。(3)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制定详细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试验基地及相关科研设施,拥有5名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重视科技投入,设立研发专账,年度总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上年度科技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2﹪以上;年度总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上年度科技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5)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至少聘请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担任顾问,并且每年服务合作社的时间不少于60天。(6)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包括专利奖)或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优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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